各班级:
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制定的《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21〕310号)和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制定的《湖南省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湘财教〔2022〕13号)和湖南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湘学助〔2024〕30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我院将开展2023-2024学年本科员工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通过公司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品学兼优的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全日制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在籍员工。
二、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
1. 评选名额:共4人。
2. 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5000元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公司规章制度;
4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%,参评当学年度必修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;
6. 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注: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 谈球吧员工工作部下发通知,启动谈球吧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;
2. 员工申请。符合条件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公司(部)提出申请,如实填写《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,纸质档两份,电子档一份)、并提供上学年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(用于初审存档);
3. 院(部)初审公示。各公司(部)严格按要求对员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。初审通过后,将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员工初审名单在院(部)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公司(部)在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(https://zhzz.hnedu.cn/web/)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完成线上申请、审核并提交至员工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;
4. 公司审定公示。员工工作部根据院(部)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,经审核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报校员工工作委员会审定。
五、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
1. 报送的材料有:《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、《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》。
2. 报送时间:各班级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工办113。
附件:1. 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
2. 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
谈球吧
2024年9月26日